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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我女儿在明佳时代广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缴纳了全部房款和契税,但开发商至今都没有给开具购房发票。”2022年9月22日,农安县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吉林省爆料热线:15044037411)反映此事。

李先生说,他女儿是2018年9月通过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商品房,总价为15万元。合同上规定2018年10月交房,至今已有四年,但目前其手上仅有购房合同和相关收据。期间,他也多次跟开发商协商关于购房发票与产权证的办理问题,但始终没有结果。

9月22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明佳小区物业经理王先生,王先生表示物业不清楚情况。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多次拨打农安县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但未联系上。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又联系了农安县烧锅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烧锅镇政府主要领导跟县里各个相关部门包括县政府正在研究解决,肯定会有一个结果。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又与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给开发商下达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的通知书了,需要业主自己去开发商办公地址询问。

随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农安县税务局回复告知李先生,李先生表示现在根本找不到开发商的任何工作人员。

后续进展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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